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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

作者:佚名 何景明爲官清廉,作爲皇帝的欽差大臣出使滇南歸來,不取地方官吏貢獻一金一物。在就任陝西還裏時,《明史》也明確記載:“官囊不滿三十金”。當他看到宦官劉瑾擅權、貪贓枉法時,敢於直言納諫,上書吏部部尚書,勸其秉政毋撓。劉瑾得知後趁機打擊報復,革職上告諸官,何景明雖已因病返鄉,也難逃罷官厄運。 何景明生性梗直,當文壇摯友李夢陽受迫害關到江西牢獄時,人人自危,惟何景明上書吏部爲之奔呼。並在《應詔陳言治安疏》裏,揭露皇帝存在的四個錯誤:義子不當蓄;邊軍不當留;番僧不當寵;宦官不當任。他熱愛自己的家鄉,在短暫的一生中,寫下了380首歌頌家鄉的山水詩,對故鄉有着無限的眷戀之情。《明史》說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節義,鄙榮利,與(李)夢陽並有國士風。”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號白坡,又號大復山人,信陽溮河區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進士,授中書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劉瑾擅權,何景明謝病歸。劉瑾誅,官復原職。官至陝西提學副使。爲“前七子”之一,與李夢陽並稱文壇領袖。其詩取法漢唐,一些詩作頗有現實內容。有《大復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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