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
此詩作於唐玄宗開元二十九年(741年),是王維寫給張少府(張九齡)的作品。從題目冠以“酬”字看,當是張少府先有詩相贈,王維再寫此詩爲酬。王維早年有積極用世的政治抱負,張九齡爲相時,他曾是張的政治主張的擁護者,並受到張的提拔和器重。張爲李林甫排擠罷相,代表着玄宗開明政治的終結。“九齡既得罪,自是朝廷之士,皆容身保位,無復直言。”(《資治通鑑》)張被遠貶,王維十分沮喪,曾寄詩九齡,表示對朝政失望,從此將歸隱山林。此後他雖然依舊在朝作官,官職還有所升遷,但他的內心是矛盾而痛苦的,他過着半官半隱的生活,並更加篤信佛教,以此求得精神的慰藉和解脫。此詩就反映了他的這種精神狀態,既不想同流合污,只好潔身自愛,走隱逸之路。
參考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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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建華.唐宋詩詞精譯(詩卷).濟南:黃河出版社,1996:131-312
2、
沙靈娜.唐詩三百首全譯.貴陽:貴州人民出版社,2008:199-200
3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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