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
這首詩是遭到丈夫遺棄的女子寫的訴苦詩。從朱熹的《詩集傳》、方玉潤的《詩經原始》,到今人高亨的《詩經今注》和程俊英的《詩經譯註》等均取此說。陳子展《詩經直解》說:“《邶風·穀風》,棄婦之詞。或疑《小雅·穀風》亦爲棄婦之詞。母題同,內容往往同,此歌謠常例。”詩中的女主人公被丈夫遺棄,她滿腔幽怨地回憶舊日家境貧困時,她辛勤操勞,幫助丈夫克服困難,丈夫對她也體貼疼愛;但後來生活安定富裕了,丈夫就變了心,忘恩負義地將她一腳踢開。因此她唱出這首詩譴責那隻可共患難,不能同安樂的負心丈夫。
參考資料:
1、
王秀梅 譯註.詩經(上):國風.北京:中華書局,2015:68-72
2、
姜亮夫 等.先秦詩鑑賞辭典.上海: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8:68-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