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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背景

作者:佚名
明代蘇州市民反對魏忠賢鬥爭中殉難的顏佩韋、楊念如、沈揚、馬傑、周文元等五位義士之墓。天啓年間(1621~1627)閹黨執政,朝政黑暗。蘇州織造太監李實、巡撫毛一鷺阿附魏忠賢,殘酷壓迫、盤剝人民,激起市民強烈不滿。天啓六年,魏忠賢派緹騎到蘇州逮捕東林黨人、吏部員外郎周順昌。順昌居官清正,受到市民擁戴,故蘇州城鄉數萬人爲周順昌免遭逮捕而不期羣集。當緹騎開讀詔書時,憤怒的羣衆大聲喧譁,哭聲四起。市民顏佩韋率先向兩臺使訟周順昌冤,楊念如、沈揚、馬傑、周文元等四人亦偕諸生求其疏救,跪乞至午不起。緹騎持械大打出手,引起衆怒,遂蜂擁而前,攀欄折楣,直前奮擊。打死旗尉一人,餘負傷鼠竄,毛一鷺賴蘇州知府寇慎等保護得免。事後,蘇州府出動軍隊保護緹騎,並連夜將周順昌解走。毛一鷺則飛章告蘇州民反,並三上疏,欲以擒獲首亂功自解。城內外士民人人自危,顏佩韋等五人爲保護當地羣衆,挺身而出,自系入獄。臨刑時大義凜然,英勇就義。當地人士感五人之義,將他們合葬於虎丘之側,題稱“五人之墓”。復社領導成員張溥爲作“五人墓碑記”。
位於閶門外山塘街775號,1956年被列爲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。
五人墓是在明代蘇州人民抗暴鬥爭中死難的顏佩韋、楊念如、周文元、沈揚、馬傑五義士之墓。明天啓六年(1626年),魏忠賢親信巡撫毛一鷺勾結織造太監李實,仗勢在蘇州殘酷剝削人民,並上疏誣陷被譽爲"七君子"的周順昌等東林黨人。當魏忠賢所派緹騎到蘇州逮捕周順昌時,蘇州人民激於義憤,一時雲集不下萬人,擁進官衙痛打緹騎,並抗議加派捐稅,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抗暴鬥爭。後魏忠賢誣陷蘇州人民謀反,派兵鎮壓,顏佩韋等五人爲保護羣衆,挺身投案,臨刑時五義士相顧笑談,痛罵魏忠賢,引頸就刃,慷慨赴義。次年(1627年),崇禎帝朱由檢接位,逮治閹黨,定爲逆案,魏忠賢畏罪自殺。蘇州百姓把毛一鷺爲逆閹所造的"普惠生祠"拆毀,葬五人義骨幹廢基,立碑大書"五人之墓"。復社領袖張溥有感於五義士"激昂大義,蹈死不顧"的英雄氣概,撰寫了《五人墓碑記》,讚揚五義士的高風亮節,成爲不朽名作。
現墓門朝南,前臨山塘河,壁嵌《五人墓義助疏》碑,時在崇禎七年(1634年),參加義助者有吳默、文震孟、姚希孟、錢謙益、瞿式耜等54人。門後立雙柱出頭石坊,"義風千古"字額爲楊廷樞所書。過石坊是享堂,面闊三間,進深六架。明間立"五人之墓"碑,高約2.2米,1981年整修時自墓門移至此處。東次間立《五人墓碑記》石刻和清代書條石10塊,多爲讚頌、憑弔詩詞。堂後即五人墓冢,一字橫列,圍以條石,作長方形,東西長16. 87米,南北寬6米,高1.35米。正面嵌五人名碑。
五人墓原已荒蕪不堪,經兩次修葺始成現狀。1956年第一次整修,加砌墓冢護壁,修享堂,構圍牆,植松柏。1966年起又遭破壞。1981年市文管會再次整修,井拓展基地,移建飲馬橋附近一清代廳堂至此,名義風堂,井塔建長廊,植樹綠化。1982年5月起重新開放,供人瞻仰憑弔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於義而死焉者也。至於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於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爲。嗚呼,亦盛矣哉!
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爲時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衆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
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吾社之行爲士先者,爲之聲義,斂貲財以送其行,哭聲震動天地。緹騎按劍而前,問:“誰爲哀者?”衆不能堪,抶而僕之。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爲魏之私人毛一鷺,公之逮所由使也;吳之民方痛心焉,於是乘其厲聲以呵,則噪而相逐。中丞匿於溷藩以免。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,按誅五人,曰顏佩韋、楊念如、馬傑、沈揚、周文元,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。
然五人之當刑也,意氣揚揚,呼中丞之名而詈之,談笑以死。斷頭置城上,顏色不少變。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,買五人之頭而函之,卒與屍合。故今之墓中全乎爲五人也。
嗟乎!大閹之亂,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,四海之大,有幾人歟?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,素不聞詩書之訓,激昂大義,蹈死不顧,亦曷故哉?且矯詔紛出,鉤黨之捕遍於天下,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,不敢復有株治;大閹亦逡巡畏義,非常之謀難於猝發,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,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。
由是觀之,則今之高爵顯位,一旦抵罪,或脫身以逃,不能容於遠近,而又有剪髮杜門,佯狂不知所之者,其辱人賤行,視五人之死,輕重固何如哉?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,贈諡褒美,顯榮於身後;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,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,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,斯固百世之遇也。不然,令五人者保其首領,以老於戶牖之下,則盡其天年,人皆得以隸使之,安能屈豪傑之流,扼腕墓道,發其志士之悲哉?故餘與同社諸君子,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,而爲之記,亦以明死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。
賢士大夫者,冏卿因之吳公,太史文起文公、孟長姚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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