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宋代
作者:歐陽修
原文:
作者:佚名
譯文一
信義可以在君子中施行,而種種刑罰則在小人中施行。判刑列入死刑的人,是罪大惡極的,又是小人中特別壞的人。寧願爲正義而死,不願意苟且貪生,而視死如歸,這在君子中也是很難做到的。在唐太宗即位後第六年時,把判處死刑的犯人三百餘人登記在冊,放他們回家,約定好到期自動回來接受死刑。這是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,而希望小人中最壞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難。到了規定的時間,那些囚犯自動回來而沒有延誤。這是君子難以做到的,而小人卻很容易地做到了。這難道近於人情嗎?
有人說:罪大惡極,確實是小人了;如果對他們採取恩德感化的手段,就可以使他們變爲...
作者:佚名
唐太宗李世民,開創了歷史上的“貞觀之治”,經過主動消滅各地割據勢力,虛心納諫、在國內厲行節約、使百姓休養生息,使得社會出現了國泰民安的局面。爲後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,將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推向鼎盛時期。公元633年,李世民下令讓將近400人囚犯回鄉一年,等到來年秋收後再回到獄中受刑。這些犯人感激不已,等到第二年秋收後,所有犯人一個不差地全部歸獄。李世民很是高興,當場赦免了所有犯人。這就是著名的“四百囚徒歸獄案”。
《縱囚論》就唐太宗縱囚一事提出了質疑,認爲此事不足爲訓,並明確地提出...
作者:佚名
這是一篇史評,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,犯人被釋歸家後又全部按時返回,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。 文章開門見山,警拔有力。從“信義行於君子,而刑戮施於小人”說起,定下了全文的基調,標出全文的主旨。接着從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,以君子與小人相比較,反覆論析,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,違反法度,只不過是藉此邀取名譽的一種手段。議論縱橫,深刻入髓。“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”,而不是什麼“施恩德”“知信義”,揭露得可謂明快酣暢。因此,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,不可以作爲“天下之常法”,而應該“堯舜三王之治,必本...
歐陽修(1007-1072),字永叔,號醉翁,晚號“六一居士”。[1]漢族,吉州永豐(今江西省永豐縣)人,因吉州原屬廬陵郡,以“廬陵歐陽修”自居。諡號文忠,世稱歐陽文忠公。北宋政治家、文學家、史學家,與韓愈、柳宗元、王安石、蘇洵、蘇軾、蘇轍、曾鞏合稱“唐宋八大家”。後人又將其與韓愈、柳宗元和蘇軾合稱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