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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恩怨

作者:佚名 後七子社的前身是“刑部詩社”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,臨海(今屬浙江)人王宗沐、松江華亭(今屬上海)人袁福徵中了進士,授刑部主事。這時,正好孝豐(今屬浙江)人吳維嶽到北京任刑部主事,於是幾個人就共結詩社,品評詩文,唱和酬答(錢謙益《列朝詩集小傳》丁集上“吳僉都維嶽”)。這一詩社是京城中下層官員自發的文學活動,以南方人爲主。當時謝榛雖然曾經來往于山東與北京,但是卻沒有加入這一詩社。在刑部詩社中,吳維嶽“尤爲同社推重”,王世貞《吳峻伯先生集序》說他“逡逡師古,然猶以師心爲能,其持論宗毗陵”(《弇州續稿》卷五一)。按,“毗陵”指唐順之,武進(今江蘇常州)人,是當時著名的唐宋派的主要倡導人之一。據此可知,刑部詩社的論詩旨趣基本上追隨便唐宋派,跟前後七子的主張是大不相同的。 到了嘉靖二十六年(1547),李先芳(1511-1594)進士及第,在北京等候分配職務。李先芳原籍是監利(今屬湖北)人,寄籍濮州(今山東鄄城一帶),也算是山東人了。這時他附鼓吹風雅,跟殷士儋(1522-1582)、李攀龍(1514-1570)、靳學顏(1514-1571)、謝榛等人,結社吟詩(《列朝詩集小傳》丁集上“李同知先芳”)。這一京城詩社中人,多爲山東人,可以稱爲“魯籍詩社”。魯籍詩社僅僅是一幫同鄉好友的聚會唱和,當時沒有完全一致的論詩志向和創作主張。例如,李攀龍聲稱“文自西漢以下,詩自天寶以下,若爲其毫素污者,輒不忍爲也”(殷士儋《墓誌銘》,李攀龍《滄溟集》附錄)。而李先芳“論古詩,斷自魏、晉以上爲上乘,近體十二子、李、杜以上爲大家”,這跟李攀龍的詩學主張是一致的。但他又選錄宋、元詩,刊刻贈人,這就跟李攀龍大不一樣了(陳田《明詩紀事》己籤卷四)。至於殷士儋、靳學顏等人,或者傾心吏治,或者愛好經學,詩歌創作僅僅是他們的業餘愛好而已。謝榛則雲遊天下,行蹤不定,只是偶爾參加詩社活動,還沒有在詩社中發揮什麼大的作用。 李先芳很欣賞他年輕的老鄉、同年進士王世貞(1526-1594),這時便介紹王世貞與李攀龍相識。第二年(1548),王世貞授刑部廣東司主事,吳維嶽等人邀請他加入了刑部詩社(李攀龍《滄溟集》卷一六《送王元美序》)。這年三月,李先芳授官爲新喻(今江西新餘)知縣,離開北京,魯籍詩社解體。臨行前,李先芳介紹李攀龍加入刑部詩社。不久,吳維嶽出京任山東提學副使,王宗沐也出任外職,刑部詩社中的幾位元老都紛紛離開了詩社。於是,在刑部詩社中,李攀龍得以跟王世貞一起倡導復古,提倡“文必秦漢,詩必盛唐”(王世貞《弇州續稿》卷五一《吳峻伯先生集序》)。當然,這時他們的詩學主張還是相當籠統、相當抽象的,缺乏明晰的理論思路和深刻的理論闡發。 嘉靖二十八年(1549),刑部詩社只剩下李攀龍、王世貞寥寥數人,不成氣候。這年秋天,謝榛客遊京師。他已是享譽天下的著名詩人,李攀龍爲了借重他的名聲,當即延請他參加刑部詩社的聚會。《詩家直說》卷三記載道: 己酉歲(嘉靖二十八年)中秋夜,李正郎子朱延同部李於鱗(李攀龍)、王元美(王世貞)及餘賞月。因談詩法,予不避譾陋,具陳顛末。於鱗密以指掐予手,使之勿言。予愈覺飛動,亶亶不輟,月西乃歸。於鱗徒步相攜曰:“子何太泄天機?”予曰:“更有切要處不言。”曰:“何也?”曰:“其如想頭別爾。”於鱗默然。 這時,詩社中人對謝榛景仰備至。謝榛的人品、才氣、交遊,尤其是謝榛的詩學見地,都爲社中人所稱讚和景仰。李攀龍有《初春元美席上贈謝茂秦得關字》詩,中有“明時抱病風塵下,短褐論交天地間”的詩句,形容謝榛意氣之高,應求之廣,生動如見。王世貞有《謝生歌七夕送脫屐老人謝榛》詩,是送謝榛離京南下的詩作,寫道:“謝生長河朔,奇筆破萬卷。日月縱遊遨,乾坤任偃蹇。開元以來八百載,少陵諸公竟安在!精爽雖然付元氣,骨格已見沉滄海。”對謝榛的傾倒之情,也溢於言表。 嘉靖二十九年(1550),李攀龍爲了張大詩社的旗幟,延納新進士、刑部的徐中行(1517-1578)、樑有譽(1519-1554)和吏部的宗臣(1525-1560)入社,聲勢漸漸盛大。這實際上改變了刑部詩社的面貌,成爲一個新的詩社了。於是有所謂“五子”之說。“五子”實際上是“六子”,錢謙益說:“於時稱五子者:東郡謝榛、濟南李攀龍、吳郡王世貞、長興徐中行、廣陵宗臣、南海樑有譽,名五子,實六子也。”(《列朝詩集》丁集上“宗副使臣”)“六子”說肇始於嘉靖三十一年(1552)春,謝榛《詩家直說》卷四記載:嘉靖壬子(三十一年)春,予遊都下,比部李於鱗、王元美、徐子與、樑公實、考功宗子相諸君延入詩社。一日,署中命李畫士繪《六子圖》,列坐於竹林之間,顏貌風神,皆得虎頭之妙。查考《宗子相集》卷四及《蘭汀存稿》卷一的《五子詩》,都是嘉靖三十一年春的原作,沒有經過改動,它們均以謝榛居首,以下依次是李、徐、樑(或宗)、王。大概參加詩社的是五個人,就稱“五子”,是六個人,就稱“六子”。《五子詩》的排列次序,顯然是按年齡排列。大約諸子結社之初,大家還都比較謙虛,還能“相序以齒”,謝榛正好以年長居首。到嘉靖三十二年(1553),吳國倫(1525-1593)加入了詩社,於是纔有“七子”之名,稱“七子社”。 由於謝榛在詩壇上早已享有盛譽,還有一整套較爲完整的詩學理論,所以他的詩學理論和批評,對詩社中人產生了一種引導作用,甚至是指導作用。李攀龍在《寄茂秦》詩中稱:“論詩到爾長。”(《滄溟集》卷六)這一點被後代的文學史家所肯定,如錢謙益說:(七子)“稱詩之指要,實自茂秦發之。”(《列朝詩集小傳》丁集上“謝山人榛”)朱彝尊也說:“七子結社之初,李、王得名未盛,稱詩選格,多取定於四溟。”(《靜志居詩話》卷一三)這種情形,在謝榛的《詩家直說》卷三中有詳細的記載: 予客京時,李於鱗(李攀龍)、王元美(王世貞)、徐子與(徐中行)、樑公實(樑有譽)、宗子相(宗臣)諸君召餘結社賦詩。一日,因談初唐、盛唐十二家詩集並李、杜二家,孰可專爲楷範,或雲沈(佺期)、宋(之問),或雲李、杜,或雲王(維)、孟(浩然)。予默然久之,曰:“歷觀十四家所作,鹹可爲法。當選其諸集中之最佳者,錄成一帙,熟讀之以奪神氣,歌詠之以求聲調,玩味之以裒精華,得此三要,則造乎渾淪,不必塑謫仙而畫少陵也。夫萬物一我也,千古一心也,易駁而爲純,去濁而歸清,使李、杜諸公復起,孰以予爲可教也。”諸公笑而然之。是夕,夢李、杜二公登堂謂餘曰:“子老狂而遽言如此。若能出入十四家之間,俾人莫知所宗,則十四家又添一家矣。子其勉之。” 這段話較爲集中、全面、具體地體現了謝榛的學唐復古的詩學主張和詩學步驟,而且切實可行,便於效法。謝榛的詩學理論,對李攀龍、王世貞等人的這種“傳染”作用,是不可低估的,也是歷久彌新的。這一點,從其他六子後來的理論主張和創作實踐中,能夠非常明顯地看出來。 不久,謝榛又離開了京城,在各地漂游。他本來就是浪跡天涯的山人,不會在一個地方待太久。這時,李攀龍在六子當中最年長,儼然成爲一言九鼎的詩社宗主。王世貞《李於鱗先生傳》記述道:“其同舍郎徐中行、樑有譽、不佞世貞,及吳舍人國倫、宗考功臣,相與切劘千古之事,於鱗鹹弟畜之。爲社會,時有所賦詠,人人意自得,最後於鱗出片語,則人人自失也。”(《弇州四部稿》卷八三) 還在嘉靖三十二年(1553),不知什麼緣故,李攀龍跟謝榛已經發生了齟齬。次年(1554),李攀龍竟然致書與謝榛絕交(《滄溟集》卷二五《戲爲絕謝茂秦書》)。而王世貞等人都站在李攀龍一邊,交口詆譭謝榛,最後甚至把他在“七子社”中除名。比如王世貞在他的著名談藝之作《藝苑卮言》中,說謝氏的詩“醜俗稚鈍,一字不通”,卻偏要“高自稱許”,罵他“何不以溺自照”,就是俗語中罵人的話:何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嘴臉。謝榛有《雜感寄都門舊知》詩,說:“奈何君子交,中途相棄置”,就是爲此而發的感慨。在謝榛看來,雙方交惡的原因,是因爲自己曾經對諸子的詩作都做過直率的批評,而諸子不肯接受,也不能接受。實際上,這主要還是因爲李攀龍、王世貞頭角漸露,聲望日高,他們幾個人又都是進士出身,怎能容忍身爲布衣的謝榛成爲詩社領袖呢?徐謂曾作《廿八日雪》爲謝榛鳴不平:昨見帙中大可詫,古人絕交寧不罷。謝榛既與爲友朋,何事詩中顯相罵?乃知朱轂華裾子,魚肉布衣無顧忌。即令此輩忤謝榛,謝榛敢罵此輩未?回思世事發指冠,令我不酒亦不寒。”後來諸子與謝榛仍有來往,並時時提到他,雙方並沒有徹底絕交。
謝榛(1495~1575)明代布衣詩人。字茂秦,號四溟山人、脫屣山人,山東臨清人。十六歲時作樂府商調,流傳頗廣,後折節讀書,刻意爲歌詩,以聲律有聞於時。嘉靖間,挾詩卷遊京師,與李攀龍、王世貞等結詩社,爲“後七子”之一,倡導爲詩摹擬盛唐,主張“選李杜十四家之最者,熟讀之以奪神氣,歌詠之以求聲調,玩味之以裒精華。”後爲李攀龍排斥,削名“七子”之外,客遊諸藩王間,以布衣終其身。其詩以律句絕句見長,功力深厚,句響字穩,著有《四溟集》、《四溟詩話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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